特殊兒童在成人後的法定代理人

在彩虹滿18歲之前,我們去了聖地牙哥地方法院,向法院正式申請成為彩虹的終身法定代理人,在彩虹滿18歲之後,也就是成人之後,我們仍然是他的監護人以及法定代理人,彩虹在任何法律上的文件,都需要有我們同時簽名才得以生效。申請成為孩子的終身法定代理人這一件事情,在美國是一每一個特殊兒童的家長都會考慮去辦的一件事情,最重要的是要在孩子在法律上被認定為是成人的18歲之前。

這麼做是要保障彩虹的安全,雖然我們是彩虹的父母親,但是在彩虹成人之後,在法律上他是獨立的個體,如果他被騙的在一些他看不明白的文件上面畫上兩條線,或者是蓋上一個手印,那份文件在法律上就算是生效的了。但是以彩虹的智能來說,他的確有判斷上的問題,為了避免彩虹不小心觸犯法律,或者是不小心被騙的賣了房子,我們決定向法院正式申請成為他的終身法定代理人。

有些人認為沒有這個必要,因為就算特殊兒童或者是身心障礙者觸犯了法律,法官在某些方面會衡量輕重判刑。但是我個人認為,大家在這方面想的太輕鬆了。我擔心的不是做錯了事情犯了法,我擔心的是例如彩虹會不小心的把房子過戶給外人,在支票上蓋上手印而將存款全數讓他人領走,或者是在別人的地下錢莊欠款單上蓋手印,諸如此類的事情,天曉得會不會發生。

成為法定代理人之後,彩虹在任何的文件上的簽名或者是手印,都一定同時要有父親或者是母親的簽名,如果沒有父親或母親的簽名,彩虹所簽的文件在法律上是沒有法定效益的。因此,如果彩虹不小心的簽下什麼賣房契約的話,我們只需要在法官面前出示那一張法定代理人書,就可以保下那棟房子。

法定代理人書是法院發給的,上面有法官的官方簽名及官印,同時有生效起始日期。我們事先到法院遞出申請書,法院會安排一次正式的出庭,讓我們帶著彩虹一起到法院,在法庭上與法官正式見面,法官會先根據我們在申請書上所寫的申請理由,問彩虹一些簡單的問題,以判斷彩虹是不是真的在智能判斷上有障礙。法官會當庭做出判決,決定我們是不是可以做彩虹的終身法定代理人,之後就會寄給我們一份正式的法定代理人書。

有這一張上面有法官簽名的法定代理人書,我們就可以安安心心的了,雖然不知道將來我們可以留給彩虹什麼樣的財產,但是至少我們不用擔心他會被騙到一無所有,或者是被騙的觸犯法律。等我跟彩虹爸老了,我們可以再找過一位我們信得過的人,再向法院申請轉移法定代理人。

我不知道國內的家長是不是也會這樣子做,如果你還沒有想到這件事情的話,希望在看完這一篇分享之後,可以開始考慮一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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