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發現國內的老師在PECS六階段當中的第三個階段,出現很大的混淆,在跟公司的同仁討論過之後,找出問題癥結所在,因此藉著這篇文章發表出來, 提醒大家PECS的技巧跟重點。
學員問:在第三階段當中,當小朋友伸手來拿老師手上的物品 時,一般來講會選擇小朋友喜歡的物品,如果跟小朋友交到老師手上的圖卡不同時,為什麼不是以物品來告訴小朋友該選擇哪張圖卡?
答案:
以物品來讓小朋友選擇圖卡的教學方法,是視覺提示教法當中的認知配對教學方法,例如桌子上面擺了三張圖卡,分別有湯匙、盤子、杯子,而老師的手上也有這三 種物品。視覺提示當中的認知配對教法,是老師拿出了湯匙給小朋友,要小朋友把湯匙的圖卡找出來,或是把湯匙放到湯匙的圖卡上面。仔細看一下,這時候小朋友 是一直處在被動狀態,因為小朋友在這種教學過程當中,不需要主動也不需要溝通。
這種視覺提示的認知配對教法,非常有效也非常好用,尤其用在早期療育,這種認知教法會事半功倍(家長一定要會這招)。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要提醒大家,這 種教法跟PECS六階段的教法是目的是不一樣的,一個在教認知,一個在教溝通。所以在教學的時候,老師要把這兩種教法的觀念分開來。
PECS的目的是要教小朋友在沒有語言發展出來之前,把圖卡當成是小朋友的溝通管道跟工具。簡單的講,小朋友交出來的圖卡,我們視成是小朋友嘴裡說出來的 話。因此小朋友在這個階段就一定要學習選擇他真正想要的圖卡(想講的話),然後以圖卡去拿老師手上相配的物品。
小朋友伸手拿的物品,如果跟小朋友交出來的圖卡不同的時候,要以圖 卡上的物品為主(這個技巧非常非常重要)。這就好像老師知道小朋友想要的是茶杯,但是小朋友告訴你說要湯匙(交出湯匙的圖卡),那麼老師是 不是會跟小朋友說『你跟我說你要湯匙啊,湯匙是這個啊』當然這時候,小朋友有可能搖頭,那麼老師會再跟小朋友說『那你再跟我講一次你要什麼』
希望這樣子的簡單解說方式,能夠讓大家了解兩種教法的不同,兩種教法都是很棒很有效果的,只是教法不同目的不同。所以Sharon才會說PECS六 階段重在技巧,差一點的話結果就會差很多。我知道有很多教PECS的老師並沒有受過真正的PECS六階段訓練跟實際教學,也或者是教他們的老師並不是 PECS執照講師,有些人會以“同理可證”的想法去教PECS,Sharon只能說『技巧沒學到等於沒學過』
這也就是為什麼Sharon在課程一開始的時候,有跟參與的學員說『上完這堂課之後,以後你在接觸到PECS老師或者是PECS相關資料的時候,我肯定你 有能力可以判斷出他是不是有上過正統的PECS六階段訓練』
呵呵,不是因為Sharon說大話啦,是因為我老是想起我老哥講的一句話『不點值千金,點破不值錢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