彩虹媽媽出車禍

原本高高興興的和幾位媽媽湊和著去吃中飯,開車回家的路上,竟然莫名其妙的被後面的車撞上,實在是冤枉加倒霉。

話說…

當時正紅燈,我是停著的第一輛車。當紅燈轉綠燈我正要起步,聽到救火車的笛聲。照美國法律規定,行進中聽到救火車或救護車燈的笛聲,不管救火車從哪 個方向來,所有在道路上的車一定要放慢速度,甚或是停下來,讓救急的車有先行的權利。

所以我就很自然的放慢速度,我是很守法的人啦。當我看到救火車是從對面駛過來,就表示與我這邊車道無關囉。正當準備加油起步時,“碰”,一輛開著白 色小卡車的年輕學生,有可能是關著車窗大聲的放音樂,所以沒聽到笛聲,也就沒放慢速度;也有可能是不懂得保持安全距離的重要性。就這樣“卯”到了。

我開的是小型旅行車﹙Mini Van﹚,幸好車身本來就較長且高,所以只有車被撞凹下去。人是毫髮無傷,可是卻結實的嚇了一大跳。

當場我抄了對方的車輛保險資料和他的駕照上的資料,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電話向我的保險公司報告。剩下的包括修車、索賠等事,就全由保險公司負責了。

彩虹爸爸說要是在臺灣,出了車禍的話,兩邊人馬下車來先吵一架,必要時打上一架。當然這話是誇張了一點,不過,對我這個開車紀錄一向良好的優良駕駛 來講,真是很大的驚嚇。

左邊肩膀因安全帶關係,撞擊下有點不舒服。不過好在有繫安全帶,不然這一撞,人都不知道飛哪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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